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開展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2022年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要求。新認定標準與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條件相比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新認定標準設置了“專、精、特、新、鏈、品”即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創新能力、產業鏈配套、主導產品所屬領域六個方面指標,培育邏輯更加清晰明確,相關條件的表述更為精準,兼顧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實際情況,并第一次設定創新直通車條件。
《通知》還要求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愿申請,對于與我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過50%)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