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碳關稅?
碳關稅是指主權國家或地區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碳關稅本質上屬于碳稅的邊境稅收調節(BTAs)。
碳關稅的納稅人主要是指不接受污染物減排標準的國家其高耗能產品出口到其他國家時的發貨人、收貨人或者貨物所有人。
碳關稅的課稅范圍主要是一國,沒有承擔《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污染物減排標準的國家,出口到其他國家的高耗能產品。如,鋁、鋼鐵、水泥和一些化工產品。“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規定了國別豁免,被豁免的國家目前包括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以及5個歐盟海外領地,中國不在豁免之列。
碳關稅的征稅依據是按照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碳的數量來計征的,主要以化石能源的使用數量換算得到。
碳關稅的稅率還沒有國家具體出臺相關規定。但根據相關研究,應與一國國內碳稅稅率一致。目前各國方法主要依據:排放量(噸CO2)= 質量(噸、兆瓦時)× 排放強度(噸CO2/噸、噸CO2/兆瓦時)
2. 為什么要征收碳關稅?
要說碳關稅,就不得不先提到碳泄漏。碳泄漏和碳關稅是兩個具有因果關系的詞語,簡單來說,“碳泄漏”是因,“碳關稅”是果。
碳泄漏是指當一個國家決定通過單方面制定相關法律以限制本國企業碳排放的時候,高耗能企業就很可能會把工廠遷至境外,國內碳排放總量的減少導致了其他國家碳排放總量的增加,即國內的“碳”泄漏到了國外。同時,產業向國外的轉移也會導致國內許多工作崗位的喪失,政府也將失去大量稅收收入。
因此,出于環境保護和維護國內企業的競爭力的目的,主權國家或地區要對其他未征收碳稅、能源稅或者實質性能源補貼國家征收碳關稅。2007年,法國總統希拉克提出碳關稅的最初目的就是希望歐盟國家應對針對未遵守《京都議定書》的國家所生產的商品征收商品進口稅。否則在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運行后,歐盟國家所生產的商品將遭受不公平競爭,特別是境內的鋼鐵業及高耗能產業。
但是,也有國家借“環境保護”的名義推行“碳關稅”,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削弱競爭對手的競爭力,實行貿易保護主義。以我國為例,在國際貿易中,我國是碳排放凈輸出國,2018年我國出口產品隱含二氧化碳排放15.3億噸,進口貨物隱含二氧化碳排放5.42億噸,對外貿易隱含二氧化碳凈出口約占全國總排放量10.5%。如果實施“碳關稅”,我國出口企業將面臨空前的成本壓力,而歐美發達國家對中國的出口產品將獲得極大的競爭優勢。
因此,建立“碳關稅”制度的意義在于推動區域內的綠色發展和全球碳減排,但是,對于國際貿易而言,這一新體制意味著過去WTO框架下的自由貿易體系將受到沖擊。
3. 碳關稅開征對我國的影響?
(1)我國將面臨新一輪的貿易保護主義
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下,新一輪貿易保護主義出現抬頭趨勢,我國作為世界第一大出口國家,深受其害。截至2009年11月初,全球共有19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了101起貿易救濟調查,涉案總額超過116億美元。若歐美國家再借氣候環境問題,征收“碳關稅”,中國將面臨新一輪的貿易保護主義。由于目前國際上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碳排放量標準,歐美等國一旦開征“碳關稅”,實施符合自己利益的碳標準,那么其他國家也可以按自己的標準征收“碳關稅”,這勢必會引發貿易大戰。
(2)中國高能耗的出口產品將成為“碳關稅”的課稅對象
目前,提出開征“碳關稅”的國家主要是歐美等發達國家,而中國對歐美國家出口的商品不僅量大,且集中于高能耗產品。2008年,中國對美國、歐盟出口的商品以機電產品、家具玩具和紡織品及原料為主,出口總額分別為2254.5億美元、2431億美元,占中國對美國、歐盟出口總額的66.8%、67.3%,這些出口產品大多是高耗能、高含碳而低附加值的產品,極易成為“碳關稅”的課稅對象。據世界銀行研究報告稱,如果“碳關稅”全面實施,在國際市場上,中國制造可能將面臨平均26%的關稅,出口量因此可能下滑21%。
(3)“低碳”標準的實行,將淘汰我國不能達標的企業
碳風險,將是未來企業面臨的最大風險之一。目前,跨國公司已率先行動,通過各種方式降低自己的碳排放。沃爾瑪公司已經要求10萬家供應商必須完成商品碳足跡驗證,并貼上碳標簽,這將影響全球超過500萬家工廠,其中大部分在中國。這意味著,中國大量相關企業必須進行碳足跡驗證,承擔減排責任,否則跨國公司的訂單將與你無緣??梢?span>“低碳”標準一旦實行,不僅增加我國企業生產成本,削弱產品競爭能力,一批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還將被淘汰。
4. 各國對待碳關稅的態度是怎樣的?
(1)歐盟
碳關稅本身就由歐盟國家所提出,因此歐盟在碳關稅的發展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并且一直在積極推動著。
2019年12月,歐盟發布《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提出要在區域內實施“碳關稅”制度。2021年3月10日,歐盟議會通過“碳邊界調整機制”議案,決定自2023年起對不符合碳排放規定的進口商品征收碳關稅。7月14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攬子環保提案,其中包括建立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arbon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CBAM)。
根據CBAM,歐盟將對從碳排放限制相對寬松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水泥、電力、化肥、鋼鐵和鋁征收碳關稅。CBAM計劃于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并設置了三年過渡期,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征收碳關稅。
而在歐洲議會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修正意見稿》里,過渡期條款的結束日期和征稅條款的生效日期都被悄然提前了一年。這意味著不征稅的緩沖期從三年縮短為兩年,從2025年起碳關稅就將正式開征。
(2)中國
2009年7月3日,時任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就國外有些政府強行推行碳關稅表態,他說:“在世界各國同舟共濟,攜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同時為今年年度氣候變化國際會議做出努力的形勢下,提出實施碳關稅只會擾亂國際貿易秩序,是不合時宜的,中方對此堅決反對。”這是中國政府首次對碳關稅表達了反對意見,直至今日,中國政府依然對碳關稅的實行表示反對。
2021年7月26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表示,“碳邊界調整機制”本質上是一種單邊措施,無原則地把氣候問題擴大到貿易領域。既違反WTO規則,也不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的原則和要求。
(3)美國
與美國在國際問題上的諸多事件一樣,美國執政黨民主黨對待碳關稅的態度也令人捉摸不透。民主黨人向來重視氣候議題,拜登上臺后發布了清潔能源改革和環境中立計劃(PEEJ),PEEJ支持碳邊境調節機制,提出“將對來自未能履行氣候和環境義務國家的高碳產品,征收碳調整費或實施配額管理”。
然而美國對外征收碳關稅存在諸多制約。
2021年3月12日,拜登的氣候問題首席顧問約翰克里在接受《金融時報》采訪時對歐盟即將推出的碳邊境調節機制極為擔憂。他警告歐盟國家的領導人,碳邊境調節機制可能會對全球經濟、貿易和國際關系產生重要影響,碳關稅應是緩解氣候變化問題的最終手段。
但從4月開始,拜登政府又重新開始認真考慮實行碳邊境稅。隨后克里在接受彭博社采訪時表示,拜登對碳邊境稅“十分感興趣”。
7月19日,繼歐盟之后,美國參議院民主黨人也推出了碳邊境稅計劃,將對減排力度不足的國家出口到美國的商品按其碳排放量征稅。該計劃可能也標志著拜登政府對碳邊境稅的立場在近幾個月來的轉變。
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庫恩斯(Chris Coons)認為,碳邊境稅可以在幫助減排的同時使得美國國內的企業和工人也受到保護。“我們必須確保美國的工人和制造商不被拋棄,同時也能評估全球減排承諾的進步。”庫恩斯說。
(4)其他主要經濟體
2021年2月,英國首相約翰遜稱G7應建立氣候同盟,英國將利用輪值國主席的機會積極推動碳關稅。
加拿大當局2020年發布的《秋季經濟報告》提出,自由黨將在保證加拿大利益優先的基礎上,積極與其他國家達成合作,借助碳關稅政策來避免全球碳泄漏問題。由于加拿大的石化、能源產業占比極高,當局傾向于通過柔性標準來篩選征稅對象。
日本經濟產業省和環境省就碳關稅議題展開多輪內閣會議,但受到國內制造業企業的聯合反對。
俄羅斯經濟發展部長雷謝尼科夫稱,歐盟推動的碳關稅違反WTO規則,是“危險”的貿易壁壘行為。
澳大利亞貿易部長特漢稱碳關稅是保護主義行為,莫里森政府短期內不考慮加入碳關稅聯盟。
印度當局稱,對未來歐盟推動的碳關稅制度表示擔憂,歐盟應當詳細披露碳關稅議案的具體實施細節,并作合法性審查。
總的來說,歐美發達國家已經較大程度實現了能源結構低碳化,對碳關稅抱著積極推進的態度,而新興市場國家以及部分高碳排放發達國家普遍將碳關稅看作是貿易保護行為。